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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罗湖区第二批公租房选房通告(第一批次)

发布时间:2026-07-18人气:

  

2026罗湖区第二批公租房选房通告(第一批次)(图1)

  2026年罗湖区第二批公租房第一批次选房通告已发布,有42户认租家庭通过资资格审核,选房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详细内容请看正文

  第一批次合格家庭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含第一序位)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认租家庭,符合条件的家庭1户,选房排位1位。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符合条件的家庭41户,选房排位2-42位。

  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其在相应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

  第一批次选房中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认租家庭,视为放弃本次选房,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如无房源可选,且认租意向不包括建筑面积小于70㎡房源的认租家庭,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不计弃选次数。如无房源可选,且认租意向包括建筑面积小于70㎡房源的认租家庭,则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

  第二批次合格家庭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其选房排位将按上述规则并结合第一批次选房剩余房源情况另行公布,第二批次合格家庭预计2026年7月24日开始选房,具体时间以发布的选房公告为准。

  合格认租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属于非共同申请人的其他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在册轮候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对应配租标准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低于建筑面积标准部分不予补偿。

  第一批次选房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房源选完即止,具体选房时间安排如下:

  请认租家庭主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前往选房(委托他人选房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公证委托书等材料),选房签约具体服务指引【点击此处查看】【点击此处下载】。

  注:意向选择龙悦居、和悦居、呈祥花园的家庭,请携带主申请人开户的建行、中行、平安、兴业、交通、招商、农村商业银行卡复印件,其他银行暂无法成功批扣月租金),请提前知悉。

  ②需携带相关电子转账设备(请主申请人提前配置好手机网银APP,不支持支付宝、微信、POS机等)用于支付相当于2个月租金的租赁保证金。

  选房地点安排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智汇大厦(原罗湖商务中心)45楼大会议室。由于选房场地不提供车位,请认租家庭绿色出行。为避免人多拥挤,每户申请家庭最多1人进入选房现场。

  本次采用线下方式选房,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所在批次及序位顺序依次选择房源,房源选完即止;选房时只可选择认租的意向房源。

  选房过程中,每日将通过网络公布当天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如需查阅,可于每日23时后登录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查看。

  认租家庭选房后,应于当日在选房现场签约区签订租赁合同并退出轮候库。主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点击此处下载授权委托书】,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成年共同申请人均无法到场或无成年共同申请人,委托第三方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签约完毕后现场预约办理入住手续。本项目房源起租日期以合同约定的起租日期为准,首次签约期限不超过三年。租赁期满后,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对承租家庭进行资格核查,若承租家庭符合条件则按规定进行续签。

  (一)请各认租家庭认真查看《配租项目温馨提示》【点击此处查看】或通过实地看房、电话咨询等方式详细了解项目情况,结合自身情况谨慎选择。本次配租项目风险情况不一而足,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本次供应的龙悦居、呈祥花园、和悦居、天然慧谷产业园天健亲蜜家公寓、天健亲蜜家(大芬店)房源属存量项目,且大部分属于腾退再次配租房源,存在不同程度的使用痕迹。部分房源装修配置较低或未配置家用器具。如原配置家用器具无法正常使用或缺失,需由承租家庭自行维修、更换和购置。

  (三)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将不纳入本次选房通告的选房名单(入围、候补入围及递补名单)。

  (四)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五)认租家庭在安排场次当日选房结束时仍未到场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如排序到位有认租意向房源可选的,则计入弃选次数。

  (六)认租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签约结束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各类配租面积标准对应户型的最后一套房源被选定之日,即视为该配租面积标准对应户型选房结束。后续排序到位已无意向房源可选的家庭,可无需到达选房现场,不计入放弃选房次数。

  (七)本次认租申请受理截止起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特殊情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也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如已选定住房,将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八)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合格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户型、楼层、朝向、交付时间、租期、租金、学位、落户、车位、公共配套等信息并予以认可。

  (十)本次配租项目房源学区划分、学位等问题,请咨询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因本次供应项目部分为腾退再次配租房源,认租家庭可通过罗湖区学区房使用情况查询系统、龙华区房屋申请学位使用情况查询系统、龙岗区学位申请房查询系统自行查询房屋学位锁定情况;落户及办理居住证问题,请咨询项目所属派出所。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十一)因轮候人数众多,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十二)承租期间,将不定期对入住人资格进行抽查,若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或存在6个月以上连续空置、擅自转租、用于经营性用途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承租资格,并可根据约定或法定情形解除合同,收回出租住房。

  (十三)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满后,如上述项目续签,租金标准随市场行情波动,并按深圳市最新租金政策文件执行。如项目无法续签,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进行处理,承租人应积极配合主管部门调换到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入住。

  (十四)本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进行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2026年罗湖区第一批公租房终审结果已公布,最终有146户认租家庭通过资资格审核,选房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详细内容请看正文

  2026年7月17日龙岗区住建局发布关于绿海山河逸居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常态化受理合格申请人名单公示及选房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26年第四批次),共有4户认租合格,详细请看正文

  2026年第三季度深圳前海面向香港人才常态化配租保租房续租通告已发布,共受理5家企事业单位续租申请,详细请看正文

  深圳政府配租保租房租金按市场参考租金60%确定,社会主体不高于90%。市场参考租金由专业机构评估测算并适时调整。

  深圳政府配租保租房流程为发布通告、提交认租、资格审核、公示、选房排序并选房、签合同共六步。排序到位未选或未签约视为放弃。

  深圳保租房单次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配租期满前三个月可申请续租;社会主体续租须在认定书有效期内且仍符合条件。

  政府配租保租房须无自有住房、未享住房保障优惠、正常缴社保且符合人才引进迁户条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须为共同申请人。

  深圳保租房虚假申报罚3万且十年不受理;运营单位违规每套最高罚10万;经纪机构违规暂停网签罚3万;社会主体各类违规均有处罚。

  深圳保租房承租人禁止空置6月、欠租、转租、经营、改功能、改扩建及毁损住房,违规将被收回住房并追缴费用。

  深圳保租房选房排序到位未选或签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累计三次将导致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政府配租住房。

  深圳社会主体保租房承租人与运营单位可自由调换住房;政府配租因家庭人口变化可申请调换一次,签新合同后须退出原住房。

  深圳政府配租保租房以70平方米以下套间为主,具体面积由主管部门结合家庭和项目情况确定,配租通告中载明。

  【导语】:2026年罗湖区第二批公租房第一批次选房通告已发布,有42户认租家庭通过资资格审核,选房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详细内容请看正文

  第一批次合格家庭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含第一序位)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认租家庭,符合条件的家庭1户,选房排位1位。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符合条件的家庭41户,选房排位2-42位。

  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其在相应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

  第一批次选房中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认租家庭,视为放弃本次选房,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如无房源可选,且认租意向不包括建筑面积小于70㎡房源的认租家庭,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不计弃选次数。如无房源可选,且认租意向包括建筑面积小于70㎡房源的认租家庭,则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

  第二批次合格家庭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其选房排位将按上述规则并结合第一批次选房剩余房源情况另行公布,第二批次合格家庭预计2026年7月24日开始选房,具体时间以发布的选房公告为准。

  合格认租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属于非共同申请人的其他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在册轮候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对应配租标准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低于建筑面积标准部分不予补偿。

  第一批次选房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房源选完即止,具体选房时间安排如下:

  请认租家庭主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前往选房(委托他人选房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公证委托书等材料),选房签约具体服务指引【点击此处查看】【点击此处下载】。

  注:意向选择龙悦居、和悦居、呈祥花园的家庭,请携带主申请人开户的建行、中行、平安、兴业、交通、招商、农村商业银行卡复印件,其他银行暂无法成功批扣月租金),请提前知悉。

  ②需携带相关电子转账设备(请主申请人提前配置好手机网银APP,不支持支付宝、微信、POS机等)用于支付相当于2个月租金的租赁保证金。

  选房地点安排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智汇大厦(原罗湖商务中心)45楼大会议室。由于选房场地不提供车位,请认租家庭绿色出行。为避免人多拥挤,每户申请家庭最多1人进入选房现场。

  本次采用线下方式选房,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所在批次及序位顺序依次选择房源,房源选完即止;选房时只可选择认租的意向房源。

  选房过程中,每日将通过网络公布当天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如需查阅,可于每日23时后登录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查看。

  认租家庭选房后,应于当日在选房现场签约区签订租赁合同并退出轮候库。主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点击此处下载授权委托书】,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成年共同申请人均无法到场或无成年共同申请人,委托第三方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签约完毕后现场预约办理入住手续。本项目房源起租日期以合同约定的起租日期为准,首次签约期限不超过三年。租赁期满后,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对承租家庭进行资格核查,若承租家庭符合条件则按规定进行续签。

  (一)请各认租家庭认真查看《配租项目温馨提示》【点击此处查看】或通过实地看房、电话咨询等方式详细了解项目情况,结合自身情况谨慎选择。本次配租项目风险情况不一而足,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本次供应的龙悦居、呈祥花园、和悦居、天然慧谷产业园天健亲蜜家公寓、天健亲蜜家(大芬店)房源属存量项目,且大部分属于腾退再次配租房源,存在不同程度的使用痕迹。部分房源装修配置较低或未配置家用器具。如原配置家用器具无法正常使用或缺失,需由承租家庭自行维修、更换和购置。

  (三)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将不纳入本次选房通告的选房名单(入围、候补入围及递补名单)。

  (四)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五)认租家庭在安排场次当日选房结束时仍未到场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如排序到位有认租意向房源可选的,则计入弃选次数。

  (六)认租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签约结束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各类配租面积标准对应户型的最后一套房源被选定之日,即视为该配租面积标准对应户型选房结束。后续排序到位已无意向房源可选的家庭,可无需到达选房现场,不计入放弃选房次数。

  (七)本次认租申请受理截止起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特殊情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也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如已选定住房,将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八)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合格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户型、楼层、朝向、交付时间、租期、租金、学位、落户、车位、公共配套等信息并予以认可。

  (十)本次配租项目房源学区划分、学位等问题,请咨询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因本次供应项目部分为腾退再次配租房源,认租家庭可通过罗湖区学区房使用情况查询系统、龙华区房屋申请学位使用情况查询系统、龙岗区学位申请房查询系统自行查询房屋学位锁定情况;落户及办理居住证问题,请咨询项目所属派出所。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十一)因轮候人数众多,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十二)承租期间,将不定期对入住人资格进行抽查,若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或存在6个月以上连续空置、擅自转租、用于经营性用途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承租资格,并可根据约定或法定情形解除合同,收回出租住房。

  (十三)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满后,如上述项目续签,租金标准随市场行情波动,并按深圳市最新租金政策文件执行。如项目无法续签,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进行处理,承租人应积极配合主管部门调换到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入住。

  (十四)本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进行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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